圍棊三十二法概論

宋代張靖(一說張擬)所作《棊經十三篇》之《名數篇第十一》:「夫弈棊者,凡下一子,皆有定名。棊之形勢、死生、存亡,因名而可見。有衝,有斡,有綽,有約,有飛,有關,有劄,有粘,有頂,有尖,有覷,有門,有打,有斷,有行,有立,有捺,有點,有聚,有蹺,有夾,有拶,有嶭,有刺,有勒,有撲,有征,有劫,有持,有殺,有鬆,有盤。圍棊之名,三十有二,圍棊之人,意在萬周。臨局變化,遠近縱橫,我不得而前知也。用行取勝,難逃此名。傳曰:『必也正名乎!』棊亦謂歟?」

明代凌濛初之通俗小說《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小道人一著饒天下,女棊童兩局注終身》寫道:「只說那時遼國圍棊第一稱國手的乃是一箇女子,名爲妙觀,有親王保舉,受過朝廷冊封爲女棊童。設箇棊肆,教授門徒。你道如何教授?蓋圍棊三十二法,皆有定名:有衝,有幹,有綽,有約,有飛,有關,有劄,有粘,有頂,有尖,有覷,有門,有打,有斷,有行,有立,有捺,有點,有聚,有蹺,有挾,有拶,有嶭,有刺,有勒,有撲,有征,有劫,有持,有殺,有鬆,有盤。妙觀以此等法傳授於人。」

《忘憂清樂集》圖法

明代圍棊國手蘇之軾(字具瞻),代表作《弈藪》附有《棊經竝注》一卷,《名數篇第十一》注釋標點迻錄如下:

衝,突也。直連子而突入關,曰衝。

斡,間也。謂以子投入關而間之,曰斡。

綽,侵也。以我子斜侵敵路,而拂其子,曰綽。

約,攔也。以我子斜攔敵路,而遏其子,曰約。

飛,走也。隔一路而斜走曰飛,隔二路曰拆二斜飛,有似禽鳥斜飛之意也。

關,隘也。兩子正相對而立,隔一路者曰關,倍而竝之曰雙關,隔二路曰拆二單關。

劄,札也。有兩虎口相對,投子索劫曰劄。

粘,連也。防敵沖斷,連之曰粘。遇拶而連之,曰實粘。

頂,撞也。當其頭,以我子壓之,曰頂。

尖,簽也。斜行一路曰尖。

覷,視也。有可斷而未斷,則先以子覷之。所謂覷者,即鑽其罅也。

門,閉也。閉住敵子,使不得出曰門。隔一路曰小門,二路曰大門。

打,擊也。擊殺之曰打。

斷,段也。截而爲二曰斷。

行,走也。連子而下曰行。兩棊竝行曰緊行,自行曰慢行,使有粘連不斷之緒也。

立,歷也。沿邊而下子曰立,連子據邊直下曰鶚立,恐彼子往來有相衝之患。

捺,按也。以子按其頭,自上而壓之下。

點,破也。深入其地,破其眼曰點。傍通而點之,曰透點。

聚,集也。敵地雖多空闊,未有全眼,則聚而點之。有聚三、聚四、聚五、聚六,皆謂之聚。

蹺,翹也。我彼之子皆相倚聯行,而我子居下,勢不能張。而欲先取其勢,則以我子斜出一路,而邀住敵子之頭,若翹首之狀,曰蹺。

夾,挾也。兩子挾一子曰實夾,兩子自挾曰虛夾。

拶,逼也。以我之子而逼彼之子,曰拶。

嶭,截也。邀絕敵路而次著斷之,曰嶭。即可紐斷之,曰緊嶭。

刺,戕也。連子而入,衝敵要路,使之無眼曰刺。

勒,束也。束其路,使之無眼曰勒,與劄、刺之義小異耳。

撲,投也。以我子投敵穴中,破眼曰撲。

征,殺也。兩邊逐之,殺而不止曰征。敵兩路被征曰雙征。既征之,且受毅、拶,而復征之,曰漏征。

劫,奪也。先投子於敵虎口曰拋,後復打曰劫。劫而不受殺者,有金井、轆轤及重鋂、舞劍諸勢。

持,和也。兩棊相圍,而皆不死不活曰持。有兩棊皆有劫者;有各一眼活者;有彼棊兩段各一眼,而我一段無眼,間其中而持者。

殺,斬也。棊死而離局曰殺,俗謂之提。既提矣,而隨手殺者,曰復殺。

鬆,虛也。取其玲瓏通達,疏而不漏之義。

盤,蟠也。兩棊隔絕而欲連之,沿邊而渡過曰盤。

明代汪廷訥《訂譜小敘》提到「《經》有三十二法」,书中補曰:「持下曰立,連子據邊直下曰鶚立。連走曰行,兩棊竝行曰緊行,自行曰慢行。斜行一路曰尖,斜隔一路曰飛,隔二路曰拆二斜飛。行隔一路曰關,倍而竝之曰雙關,隔二路曰拆二單關。關住敵子曰門,隔二路曰大門。當其關隘視之曰覷,防其衝斷連之曰粘,遇拶而連之曰實粘。連子入關曰衝,投子入關曰幹。沿邊侵取敵路曰綽,沿邊遮絕敵路曰約。自上而下邀住敵子曰捺,自下而上邀住敵子曰蹺。抱敵子兩下曰夾,夾而不殺曰虛夾。劫敵子連度曰盤,一舉而接曰小盤。捽其頭以當遏之曰頂,搤其吭以凌奪之曰握,一名鬆。鬆也者,取其玲瓏通達,疏而不漏之義。隔絕敵路或分取之曰斷,邀截敵路以次斷之曰嶭,即可紐斷之曰緊嶭。擊殺之曰打,逐殺之曰征,敵兩路被征曰雙征。既征之且受毅、拶,而複征之曰漏征。蹙殺之曰拶,提取之曰毅,既毅而又受毅曰複毅。投子索劫曰劄,遞相複毅曰劫。劫而不受殺者,有金井、轆轤及重鋂、舞劍諸勢。兩棊相圍,而皆不生不殺曰持。有各一眼者;有各一劫者;有兩段各一眼,一段無眼,間其中而持者。塡塞敵路,使可點而殺之曰聚。有聚三、聚四、聚五、聚六,至聚七成持。深入敵地,破其眼曰點,旁通而點之曰透點。投入敵穴破其眼曰撲,衝其要路使無眼曰刺,束其要路使無眼曰勒。」

清代《四庫全書》本《圍棊義例》標點迻錄如下:

立,歷也。沿邊而下子者曰立,恐彼子有往來相衝之患也。

行,行也。連子而下曰行,使有粘連不斷之緒也。

飛,走也。隔一路而斜走曰飛,有似禽鳥斜飛之義也。

尖,簽也。兩路斜簽而下子曰尖,使有覷之之意也。

粘,連也。彼欲以子斷之,我即以子連之,故曰粘。

幹,間也。謂以子間之,曰幹。

綽,侵也。以我子斜侵彼子之路,而欲出之,曰綽。

約,攔也。以彼子斜攔我子之頭,而反閉之,曰約。

關,隘也。兩子正相對而立者謂之關,有單關、雙關之名。

衝,突也。直速子而入關,謂之衝。

覷,視也。有可斷而不斷,先以子視之,曰覷。

毅,提也。棊死而結局曰毅,既毅而隨手曰復毅,俗又謂之提。今集中但以提字音之,欲易曉也。

劄,札也。有若兩虎口相對者,夾而札之,使有復毅。

頂,撞也。我彼之子,同路而直撞之,之謂頂。

捺,按也。以子按其頭曰捺,自上而按下也。

蹺,翹也。我彼之子皆相倚聯行,而我子居下,勢不能張。而欲先取其勢,則以我子斜出一路,而拂彼子之頭,若翹首之狀也。《經》曰﹕「寧輸數子,弗失一先。」正此意也。

門,閉也。閉之使不得出曰門。隔一路曰行門,二路曰大門。

斷,段也。段之而爲二曰斷。

打,擊也。謂擊其節曰打,連打數子曰趕。

點,破也。深入而破其眼曰點。旁通其子,透點。

征,殺也。兩邊逐之,殺而不止曰征。

嶭,截也。謂以我子截住彼之頭緒,次著斷也。使之急,曰嶭。

聚,集也。凡棊有求全眼者,則反聚而點之。有聚三、聚四、花聚五、聚六之類。

劫,奪也。先投子曰拋,後應子曰劫。乃有實東擊西,棄小圖大之功也。

拶,逼也。以子促而逼之,曰拶。

撲,投也。以我子投彼穴中,使其急救曰撲,所以促其著也。

勒,束也。使其無眼曰勒,與劄、刺之義小異耳。

刺,刺也。連子而直入曰刺。若戈戟之傷物,此亦使之無全眼也。

夾,甲也。兩子夾一子曰實夾,兩子自夾曰虛夾。

盤,蟠也。兩棊隔絕而欲連之,沿邊而度子曰盤。

鬆,慢也。棊家取其玲瓏透空,疏而不漏之謂也。

持,和也。兩棊相圍,而皆不死不活曰持。有兩棊皆無眼者;有兩棊各有劫者;有各一眼活者;有彼棊兩段各一眼,而我棊一段無眼,間其中而俱活者。蓋取其鷸蚌相持之義,故曰持。

劉善承主編《中國圍棊》認爲「圍棊三十二法」出自徐鉉《圍棊義例詮釋》竝作研究性注釋:

徐鉉(——),字鼎臣,廣陵人。初仕吳,又仕南唐,入宋,爲太子率更令。與弟鍇齊名,同精「小學」(文字學),號稱「二徐」。

徐鉉的《圍棊義例詮釋》一文,是我國史籍中專門解釋圍棊基本術語的最早的一篇文章。……他列舉了三十二箇基本術語。到北宋張擬寫《棊經十三篇》時,在《名數篇第十一》中所列舉的仍是「圍棊之名,三十有二」,二者基本相同。只有兩點不同,一是各條名目排列的次序大不相同;二是徐文的「毅」字在張擬的《棊經》中改成了「殺」字。

此注釋凸顯了《圍棊義例詮釋》在圍棊文化史上之首創地位,然結論竝不確切。現存圍棊古譜屈指可數。宋代李逸民所著《忘憂清樂集》,元代嚴德甫、晏天章所著《玄玄棊經》均收錄張靖所著《棊經十三篇》與劉仲甫所著《棊訣》,卻無《圍棊義例》。而《圍棊義例》突然於明代公然冒徐鉉之名現於《說郛》一百二十卷本。《說郛》一百二十卷本自身問題繁雜,學界多認可之一百卷本卻無《圍棊義例》。古譜中與《義例》內容相同者,竝無「圍棊義例」和「徐鉉」之題署。經學者考證,從目前掌握之基本古籍而論,「詮釋」實爲《圍棊義例》之殘卷名,而《圍棊義例》乃明代僞作,僞者無考。

圖法

夫棊盤有三百六十一路,以分平上去入四字,各管一角,計九十路,棊盤以左手爲尊而爲平,從角順行,起一爲首,順行至十,逆之止九。若言「六·三」,先順數六而後逆數三;或言「三·六」,先順數三而後逆數六是也。……,切恐學者未曉,故立此圖法。(《忘憂清樂集》)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p/27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