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列车编挂关门车的规定

因装载的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或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铁路货车,准许关闭截断塞门(以下简称关门车)。

关门车在列车中的编挂规定如下:

◆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

◆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1辆时按四舍五入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计算换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司机。

◆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3辆车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2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关门车须排净副风缸的压缩空气。

◆组合的重载列车中每个单元列车的关门车数量和编挂位置均须符合上述规定。

◆编有货车的军用列车、路用列车编挂关门车时,除有特殊规定外,执行货物列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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