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1.行车有关人员,接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如有违反,立即停止其所承担的任务。
2.调车人员不得穿着带跟、硬底或易滑的鞋进行调车作业,作业中严禁携带手机。
3.行车有关人员在线路附近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来车,与司机联系工作时,要做到仰头不退步,以防邻线来车撞伤。
4.从无网区向有网区进行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在进入有网区(线路)前站立于安全位置,不得在接近接触网支柱处上、下车。
5.带风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一关折角塞门、二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程序。
6.调车人员调动车辆经过煤台、信号机、道岔表示器等设备或较近的建筑物时,不准探身过远。出入有大门的线路或专用线时,必须认真扣好门钩。
7.使用敞、棚车辆手制动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钩”。
8.蹬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再下车(设有便于上下车蹬的调车机除外)
9.单机或牵引运行时,严禁在机车前后端坐卧
10.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禁止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车梯上
11.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得探身到两钩之间
12.在车列运行中禁止两人站在同一个车梯、闸台及机车同一侧踏板上
13.不准在动态的车辆中调整钩位、摘接风管
1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15.进行手推调车时,应检查确认手闸良好,指定胜任人员拧闸,方可推车,人员必须在车辆两侧推动,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16.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17.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
18.调车人员在使用安全带前后和交接班时要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安全防护腰带、金属弹簧钩、弹簧钩连结绳。
19.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
20.调车作业人员调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速度在平坦无障碍的适当地点上、下车同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2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22.在接触网高度在毫米以下的线路上禁止登上敞车类的车辆使用人力制动机。
23.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1.1米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
24.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设备供电牵引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米以外。
25.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26.冬季取暖火炉必须安装烟筒,禁止使用直烟筒,并开设通风口。
27.中间站调车作业禁止动态上下车。
28.调车作业中,需进入车档进行摘接制动软管等作业前,连结(制动)员应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及时向调车长汇报,得到同意后按下紧急停车按钮,方可进行作业。
29.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车钩上越过,勿碰钩销,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
30.调车作业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
31.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作业时,设置安全防护有何规定?
答:①调车作业中,需进入车档或车下进行摘接制动软管、调整钩位等作业前,连结(制动)员应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及时向调车长汇报,得到同意后按下紧急停车按钮,方可进行作业。②作业人员发现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使用紧急停车按钮,及时向司机发出停车指令。③作业完毕或于紧急停车原因消除后,发出停车指令的人员应及时“解锁”。
32.在车列运行中禁止哪些行为?
⑴站或坐在机车车辆连结器、提钩杆上,骑、坐在端侧墙上;⑵进入车档内方摘接风管、提钩,调整钩位、闸链,加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安放防溜铁鞋(木止轮器);⑶脚踏轴箱站立;⑷两人站在同一个车梯、闸台及机车同一侧踏板上;⑸在棚车顶上或货物上站立、行走,或在无扶手的平车、砂石车靠端、侧边站立;⑹翻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⑺在机车车辆脚踏板或车辆制动台上两手撒开。
33.铁路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应达到“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
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冬季取暖火炉必须安装烟筒,禁止使用直烟筒,并开设通风口。冬季,严禁在室外工作场所及走行道上泼水,并及时清除冰雪,避免滑倒摔伤。
34.在电化区段使用人力制动机有何限制?
答:在接触网未停电的线路上,禁止登上棚车类的车辆使用人力制动机,在接触网高度在mm以下的线路上禁止登上敞车类的车辆使用人力制动机;新型及其他车辆不能保证与接触网保持mm安全距离时,禁止使用人力制动机。使用人力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人力制动机踏板的车帮或货物上。
35.调车作业上下车时必须遵守哪些人身安全规定?
答:①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②在站台上,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③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1.1m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④登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再上下车(设有便于上下车脚蹬的调车机除外)。⑤上车前应注意脚蹬、车梯、扶手,平车、砂石车的侧板和机车脚踏板的牢固状态。⑥不准迎面上车。⑦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⑧上车时要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
36.调车作业中使用便携台(联控及检查机除外)时有何规定?
调车作业中使用便携台(联控及检查机除外)时,调车长、连结员、制动员、助理值班员等须将便携台使用皮套系于肩部。便携台不带外套、背带时禁止使用。
理论知识
第32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安全线及避难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避难线是在长大下坡道上能使失控列车安全进入的线路。
第42条轨距是钢轨头部踏面下16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轨距标准为mm,
第条车站道岔及股道编号
道岔编号,从列车到达方向起顺序编号,上行为双号,下行为单号;尽头线上,向线路终点方向顺序编号。车站划分车场时,每个车场的道岔单独编号。一个车站的道岔不得有相同的编号。
股道编号,单线区段内的车站,从靠近站舍的线路起,向远离站舍方向顺序编号;双线区段内的车站,从正线起顺序编号,上行一侧为双号,下行一侧为单号;尽头式车站,向终点方向由左侧开始顺序编号,如站舍位于线路一侧时,从靠近站舍的线路起,向远离站舍方向顺序编号。一个车站(分场时为一个车场)的股道不准有相同的编号。
第71条信号机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或其所属线路的中心线上空。反方向运行进站信号机可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右侧;其他特殊地段因条件限制,需设于右侧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第69条各种信号机及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
1.进站、通过、接近、遮断信号机,不得小于m;
2.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不得小于m;
3.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小于m;
4.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不得小于m。
在地形、地物影响视线的地方,进站、通过、接近、预告、遮断信号机的显示距离,在最坏的条件下,不得小于m。
第条列车中的机车和车辆的自动制动机,均应加入全列车的制动系统。
货物列车中因装载的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准许关闭截断塞门(简称关门车),但列检作业场所在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中,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按第条规定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与司机。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车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对于不适于连挂在列车中部但走行部良好的车辆,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可挂于列车尾部,以一辆为限,如该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时,须由车辆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致脱钩。
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不准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km/h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8辆的km/h、km/h速度等级列车应按第条规定计算闸瓦压力。
第条动车组以外的列车中相互连挂的车钩中心水平线的高度差,不得超过75mm。
第条列车中车辆的连挂,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软管的连结,有列检作业的始发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
第条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连挂,由机车乘务员负责。单班单司机值乘的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辆乘务员负责;无车辆乘务员的列车,由车站人员负责。
货物列车本务机车在车站调车作业时,无论单机或挂有车辆,与本列的车辆摘挂和软管摘结,均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
第条车站的调车工作,应按车站的技术作业过程及调车作业计划进行。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应做到:
1.及时编组、解体列车,保证按列车运行图的规定时刻发车,不影响接车;
2.及时取送客货作业和检修的车辆;
3.充分运用调车机车及一切技术设备,采用先进工作方法,用最少的时间完成调车任务;
4.认真执行作业标准,保证调车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
第条调车工作要固定作业区域、线路使用、调车机车、人员、班次、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工具数量及其存放地点。
作固定替换用的调车机车及小运转机车,应符合调车机车的条件(有前后头灯、扶手把、防滑踏板等)。
第条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调度员(未设车站调度员的由调车区长,未设调车区长的由车站值班员)统一领导。分场(区)时,各场(区)的调车工作,由负责该场(区)的车站调度员或该场(区)的调车区长领导。
动车段(所)调车工作的领导及指挥由铁路局规定。
第条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利用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可由车站值班员或助理值班员担任指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经鉴定、考试合格取得调车长资格的胜任人员代替。
第条调车长在调车作业前,必须亲自并督促组内人员充分做好准备,认真进行检查。在作业中应做到:
1.组织调车人员正确及时地完成调车任务;
2.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发出指令),指挥调车机车的行动;
3.负责调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条调车领导人应正确及时地编制、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应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应使用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示意图可另附)。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站,调车作业计划布置方法,由铁路局规定。
列车在到达线路内拉道口、对货位、直接后部摘车、本务机车(包括重联机车、补机)摘挂及转线、企业自备机车进入站内交接线整列取送作业,可不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调车作业是否需要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由铁路局规定。
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必须亲自交接计划。由于设备原因,亲自交接计划确有困难以及设有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输装置的车站,交接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调车指挥人应根据调车作业计划制定具体作业方法,连同注意事项,亲自向司机交递和传达;对其他有关人员,应亲自或指派连结员进行传达。具体传达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调车指挥人确认有关人员均已了解调车作业计划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条一批作业(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不超过三钩或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可用口头方式布置(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除外),有关人员必须复诵。变更股道时,必须停车传达。仅变更作业方法或辆数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但调车指挥人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驼峰解散车辆,只变更钩数、辆数、股道时,可不通知司机,但调车机车变更为下峰作业或向禁溜线送车前,须通知司机。
第条调车作业必须做好下列准备:
1.提前排风、摘管,核对计划,确认进路,检查线路、道岔(集中联锁区除外)、停留车及车辆防溜等情况;
2.人力制动机的选闸、试闸,系好安全带;
3.准备足够的良好制动铁鞋和防溜器具;
4.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试验良好。
第条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回示。
推进车辆连挂时,要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没有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推送车辆时,要先试拉。车列前部应有人瞭望,及时显示信号。
当调车指挥人确认停留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
调车人员不足2人,不准进行调车作业。
第条在调车作业中,单机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司机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指挥人负责,如调车指挥人所在位置确认前方进路有困难时,可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确认。
没有看到调车指挥人的起动信号,不准动车(但单机返岔子或机车出入段时,可根据扳道员显示的道岔开通信号或调车信号机显示的允许运行的信号动车)。无扳道员和调车信号机时,调车指挥人确认道岔开通正确(如为集中操纵的道岔,还须与操纵人员联系)后,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
非集中区调车作业时,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扳道员之间的要道还道办法及集中区与非集中区间的作业办法,在《站细》内规定。连续溜放和驼峰解散车辆时,第一钩应实行要道还道制度(集中联锁设备除外),从第二钩起,按调车作业通知单的要求扳动道岔。
第条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及安全距离,并遵守下列规定:
1.在空线上牵引运行时,不准超过40km/h;推进运行时,不准超过30km/h。
000.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15km/h。
3.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不准超过5km/h。
4.推上驼峰解散车辆时的速度和装有加、减速顶的线路上的调车速度,在《站细》内规定。经过道岔侧向运行的速度,由工务部门根据道岔具体条件规定,并纳入《站细》。
5.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要严格控制速度。
6.电力机车、动车组在有接触网终点的线路上调车时,应控制速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要严格控制速度。
7.旅客未上下车完毕,除本务机车、补机摘挂作业外,不得进行旅客列车(车底)的连挂作业。
8.遇天气不良等非正常情况,应适当降低速度。
第条禁止溜放的车辆、线路及其他限制:
1.装有禁止溜放货物的车辆;
2.非工作机车、铁路救援起重机、大型养路机械、机械冷藏车、凹型车、落下孔车、客车、动车组和特种用途车;
3.乘坐旅客的车辆及停有该车辆的线路,停有动车组的线路;
4.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为溜放调车而设的驼峰和牵出线除外);
5.停有正在进行技术检查、修理、装卸作业车辆及无人看守道口的线路;
6.停有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车辆的线路;
7.停留车辆距警冲标的长度,容纳不下溜放车辆(应附加安全制动距离)的线路;
8.中间站正线、到发线及与其衔接而未设隔开设备的线路;
9.调车组不足3人时,禁止溜放作业;
10.不准采用牵引溜放法调车。
第条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停妥,按规定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挂车时,没有连挂妥当,不得撤除防溜措施。
转场或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调车时(驼峰作业除外),10辆及以下是否需要连结软管及连结软管的数量,11辆及以上必须连结软管的数量,以及以解散作业为目的的牵出是否需要连结软管,由车站和机务段根据具体情况共同确定,并纳入《站细》。
第条机车(调车机车除外)、铁路救援起重机、客车、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凹型车、落下孔车、钳夹车及其他涂有禁止上驼峰标记的车辆禁止通过驼峰。装载活鱼(包括鱼苗)、跨装货物的车辆(跨及两平车的汽车除外)等,是否可以通过驼峰,由车站会同车辆段等有关单位做出具体规定,并纳入《站细》。
如因迂回线故障等原因,机械冷藏车必须通过设有车辆减速器(顶)的驼峰时,以不超过7km/h的速度推送过峰。不得附挂机械冷藏车溜放其他车辆(推峰除外)。
曲线外轨、调车场以外的线路和外闸瓦车、直径mm及以上的大轮车,严禁使用铁鞋制动。
第条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1.5m。站台上堆放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小于1m。货物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
不足上述规定距离时,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第条手推调车,须取得调车领导人的同意,人力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有胜任人员负责制动。手推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下列情况,禁止手推调车:
1.在正线、到发线及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确需手推调车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2.在停有动车组的线路上;
3.遇暴风雨雪或夜间无照明时;
4.接发列车时,与接发列车进路没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的线路,向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方向;
5.装有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的车辆;
6.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的线路上,对棚车、敞车类的车辆。
条在正线、到发线上调车时,要经过车站值班员的准许。在接发列车时,应按《站细》规定的时间,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
第条接发旅客列车时,与接发列车进路没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的线路,不准向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方向调车。本务机车在停留线路内摘挂、列车拉道口时除外。
有特殊困难的车站,确需调车时,制定安全措施,由铁路局批准。
第条越出站界调车时,双线区间正方向,必须区间(自动闭塞区间为第一个闭塞分区)空闲;单线自动闭塞区间,闭塞系统必须在发车位置,第一个闭塞分区空闲,经车站值班员口头准许并通知司机后,方可出站调车。
单线半自动闭塞区间和双线反方向出站调车时,须有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的调度命令,与邻站办理闭塞手续,并发给司机出站调车通知书(附件5)。
第条跟踪出站调车,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并须经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取得邻站值班员承认的电话记录号码,发给司机跟踪调车通知书(附件5)。在先发列车尾部越过预告、接近信号机(或靠近车站的第一个预告标)或《站细》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方可跟踪出站调车,但最远不得越出站界m。
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
1.出站方向区间内有瞭望不良的地形或有长大上坡道(站名表由铁路局公布);
2.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
3.一切电话中断;
4.降雾、暴风雨雪时;
5.动车组调车作业。
跟踪调车作业完毕,车站值班员确认跟踪调车通知书收回后,向邻站发出电话记录号码。列车虽已到达邻站,但跟踪调车通知书尚未收回时,禁止办理区间开通手续。
第条机车车辆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调车作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卸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
安全线及避难线上,禁止停留机车车辆;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
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的车辆及救援列车,必须停放在固定的线路上,两端道岔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临时停留公务车线路上的道岔也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集中操纵的道岔可在控制台上进行单独锁闭。
第条编组站、区段站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停留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
中间站停留车辆,无论停留的线路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一批调车作业中临时停留的车辆,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止轮。
编组站和区段站的到发线、调车线是否需要防溜以及作业量较大中间站执行上述规定有困难时,由铁路局规定。
四、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
1.指挥机车的调车指令,只能由调车长发出。发现危及人身、行车安全时,调车人员有权随时发出停车信号,司机接收到停车信号后应立即停车,停车后有关人员要报告原因。
2.严格执行调车联控有关规定,禁止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遇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故障时,调车指挥人应立即停止调车作业,通知调车领导人、司机、调车组,改用调车手信号作业。
第45条 变更调车作业计划的补充规定(《技规》第条)一、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前,必须取得调车领导人的同意;涉及变更到发线的作业,还应取得车站值班员的同意。
二、调车机车在货场、岔线作业,遇必须变更或重新编制计划而与调车领导人联系有困难时,准许调车指挥人变更或重新编制计划,返回站内后应及时向调车领导人报告。
三、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作业时,必须停车重新编制计划,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后,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四、变更计划的钩数计算方法如下:
1.增加一钩算一钩。
2.减少一钩算一钩,不隔钩的连续减少算一钩。
3.变更同一股道算一钩,此种方式一批计划只准变更一次。
五、调车领导人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必须布置给调车指挥人;调车指挥人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必须停车,可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或口头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听取复诵,确认有关人员均已明了后,方准作业。
六、驼峰解散车辆时,变更下峰进路、禁溜线取送车、上峰进路与下峰进路不一致时应通知司机。
四、越出站界调车时,《出站调车通知书》(《技规》附件5)按时间计算,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一批作业未结束而利用该区间办理接发列车时,应收回《出站调车通知书》。再作业时,重新办理出站调车手续。
同一调车区、同一线路两端,同时进行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技规》第条)一、一个调车区内两台及其以上的机车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线路须能彼此隔开。
二、同一线路两端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应遵守:
1.在空线上禁止两端同时溜放、推进(含单机进入)或一端溜放、一端推进(含单机进入)。
2.在有车线上禁止两端同时连挂同一车组。
三、接车时,未确认列车到达停妥,禁止机车、车辆进入该线或排列进入该线的调车进路;发车时,发出的列车未全部越过该线的警冲标前,禁止机车、车辆进入该线或原该线停留的机车与列车相同方向移动。
四、停留车距警冲标较近,连挂该车或车组有越出警冲标可能时,应通知道岔操纵人员开通前方道岔后方准作业;此时,禁止对方在上述道岔作业。
五、调车作业区的划分及同一线路上同时作业的具体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第55条 尽头线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技规》第条)一、在取送靠近尽头站台或距车挡10m的车辆时,机车所带车辆全部接通软管(驼峰禁溜线取送车作业除外),并严格控制速度,在距尽头站台或停留车20m处前一度停车。
二、向靠近尽头站台或车挡摘下车辆时,按连挂车辆的规定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第57条 调车作业试拉的规定(《技规》第条)调车作业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试拉并检查车辆连挂状态:
一、列车编成后(整列转线除外)。
二、列车摘挂作业后。
三、推进车辆运行前;在同一线路连续连挂时,可不停车,但要确认连挂状态;车组间距离超过10车时,须扽钩或试拉。
四、成组的备用车、停运车列挂妥后。
第58条 调车作业连结软管的补充规定(《技规》第条)下列情况必须全部接通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
一、旅客列车进行摘、挂作业时。
二、调动乘有旅客的车辆时。
三、单独调动5辆及其以上的空客车时,客车整备所调车作业只进行制动主管贯通试验。
四、岔线取送车经过6‰及其以上坡度的线路时。
五、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去岔线取送车时。
六、越出站界或跟踪出站调车时。
第60条 特殊情况下调车作业的规定一、集中联锁车站遇下列情况之一,调车指挥人应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口头通知司机,方准进行作业:
1.调车信号机故障、停用须越过时。
2.机车、车辆因压轨道电路,调车信号机不能开放,而前方进路又须行经道岔时。
3.行经无调车信号机的集中联锁道岔时。
4.车辆未过警冲标,需要连挂、移动该车辆时。
二、调车信号机开放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通知调车指挥人和司机,并得到其回示后,方可关闭信号机。
第61条 调动专特运、公务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条)一、连挂该车辆或带该车辆在接近连挂其他车辆前须一度停车。
二、调动前必须全部接通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
三、调车作业时,起动、连挂、停车、摘车均应稳妥,避免冲撞。
四、禁止溜放。
五、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应遵守上级关于调动专特运车列或车辆的规定。
第11条调车指挥人系指:调车长、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利用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可由车站值班员或助理值班员担任指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经鉴定、考试合格取得调车长资格的胜任人员代替。
第14条调车作业计划只能由调车领导人编制。调车领导人应正确及时地编制调车作业计划;设有调车区长时,调车作业计划可由调车区长编制,涉及正线、到发线运用时,应与车站值班员商定。
第18条调车作业通知单须做到“三有五全”。“三有”:有编解(或摘挂列车)的车次、调机型号;有作业起止时分;有编制人姓名和月、日时分。“五全”:作业股道、作业方法、摘挂车数、作业径路、代号车标记和注意事项
第28条机车车辆系指铁路机车、客车、货车、特种用途车、动车组及各类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以下简称机车车辆。铁路机车以下简称机车。车组系指两辆及其以上连挂在一起且无调车动力的一组车辆,车列系指按照列车性质和编组计划的要求编成并连挂在一起无调车动力的若干车辆。
第51条调车长于交接班或作业前要认真组织调车人员、司机对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检查试机。调车灯显的试机按照《铁路调车作业》基本规定中试机通话用语及要求进行。对于同一台调车机的同一套调车灯显原则上每班只试机一次,但中途停止作业超过三小时须重复试机;对于不同调车机或不同的调车灯显每更换一次试机一次;调车机车在外站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试机。发现设备不良时应及时进行更换。调车灯显未经试机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调车作业中调车灯显临时发生故障时的处理:①信号显示故障、通话良好时:经调车领导人同意,调车指挥人通知调车司机及调车组有关人员,改按“通话调车”。即调车组之间以通话方式调车;此时,调车长应向调车司机显示调车手信号;②信号显示及通话功能均故障时:更换备用设备,无备用设备时,改用手信号调车。
第56条车辆防溜的基本原则:1.谁作业,谁防溜的原则;2.作业中钩钩防溜的原则;3.未采取防溜措施,不得摘开机车车辆,机车未挂好,不得撤除防溜措施的原则;4.非行车人员不得参与机车车辆防溜的原则。
第57条车辆防溜器具系指:经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鉴定认可,准许使用的以下器具:1.车辆人力制动机;2.铁鞋(止轮器);3.人力制动机紧固器(手制动器)。
第58条车辆双防溜系指:使用铁鞋和车辆人力制动机(或手制动器),对车辆实施的防溜措施。称为车辆双防溜。
第60条铁鞋(止轮器)与人力制动机紧固器(手制动器)应统一涂刷油漆颜色和编号,由车站配备和管理的统一为“白底红字”,由段管线、岔线单位配备和管理的统一为“红底白字”,便于识别、管理。
第77条作业中,机车或车辆连挂后,可先行撤除机车一端的防溜措施,再行试拉等作业,未得到调车指挥人的指令前,末端车辆的防溜措施不得撤除。连挂完后牵出(或推进)运行前,作业人员须对所挂车辆防溜措施的撤除情况检查确认,具备条件后方可动车。
第83条调车联控基本原则为“问路调车”。问路调车系指执行每一钩计划前,先由调车人员(此钩为单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时为司机)向调车领导人(信号操纵人)请求调车进路,调车领导人(信号操纵人)按计划准备(开通)进路并通知请求人后,方可进行调车的方法。
相关固定信号、手信号、音响信号显示及意义
制动员实作知识
1.摘接软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摘接软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必须等列车、车列停妥,并得到调车长的回示,昼间由调车长防护,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钩之间。
2.什么情况下应使用夜间信号?
答: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不足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
3.尽头线上调车作业补充规定是什么?
答:1.在取送靠近尽头站台或距车挡10m的车辆时,机车所带车辆全部接通软管(驼峰作业除外,但车站应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控制速度,在距尽头站台20m处或停留车前一度停车;2.向靠近尽头站台或车挡摘下车辆时,按连挂车辆的规定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4.曲线上挂车时应注意什么?
答:在曲线上挂车时,应调整好钩位,将两钩头向曲线内侧扳动,使两车钩纵中心水平线相接近,并将两钩舌各开六七成,以加大两钩接触面;降低连挂速度做好防止溜逸的准备;调整钩位时,必须在停车状态下进行,并要以信号防护,调车人员站立位置要适当,信号显示要及时。
5.遇什么情况下的调车作业可不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答:①机车摘挂、转线等不进行车辆摘挂的作业;②列车在到达线路内拉道口、直接后部摘车。
6.对中间站停留车辆防溜工作,《调细》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间站停留车辆无论停留的线路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作业需要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对停留车辆分组采取防溜措施、并对两端车辆实施“双防溜”。
一批调车作业中临时停留的车辆,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止轮(但因去岔线取送车时,应对站内临时存放的车辆采取“双防溜”措施)。
7.《行规》对调动专运、公务及特种用途车辆有何规定?
答:①连挂该车辆或带该车辆在接近连挂其他车辆前须一度停车;②调动前必须全部接通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③调车作业时,起动、连挂、停车、摘车均应稳妥,避免冲撞;④禁止溜放;⑤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应遵守上级关于调动专运车列或车辆的规定。
8.调车作业通知单“三有五全”内容是什么?
答:调车作业通知单须做到“三有五全”。“三有”:有编解(或摘挂列车)的车次、调机型号;有作业起止时分;有编制人姓名和月、日时分。“五全”:作业股道、作业方法、摘挂车数、作业径路、代号车标记和注意事项。
9.车辆防溜的基本原则?
答:1.谁作业,谁防溜的原则;2.作业中钩钩防溜的原则;3.未采取防溜措施,不得摘开机车车辆,机车未挂好,不得撤除防溜措施的原则;4.非行车人员不得参与机车车辆防溜的原则。
10.《行规》规定,取送车辆前,检查线路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脱轨器及防护信号状态、防溜器具、停留车位置、车钩及软管连结状态、车辆及线路状态、障碍物、线路两侧堆积物是否侵入限界、无专人管理道岔的开通位置及取送车需经过的大门是否开启并固定。因距离远、检查工作不能事先进行时,可随调车机车前往,在须进行检查的道岔、大门前停车进行检查。运行中加强瞭望,控制速度,以便随时停车。
11.调车线容车数及最大换算容车数的计算(车辆换算单位11m或14.3m)
容车数=调车线有效长的75%除以车辆换算单位11或14.3m。
最大换算容车数=调车线有效长除以车辆换算单位
12.默画《铁路调车作业国家标准》中“准备作业程序图”
13.默画《铁路调车作业国家标准》中“平面牵出线作业程序图”
连结员(同时需掌握制动员内容)实作知识
1.怎样防止脱轨?
答:①严格按规定内容检查线路车辆;②推送车辆前端必须有人领车,遇特殊情况及时停车;③严格扳道四程序制度,尤其是认真确认尖轨与基本轨密贴,防止进入四股;④及时清理轮缘槽,轮缘两侧不干净不进车。
2.调车作业执行要还道制度有何规定?
答:①扳道员之间要还道办法,在《站细》内规定。②非集中区去集中区,集中区去非集中区的联系办法,在《站细》规定。③连续溜放和驼峰解散车辆时,第一钩应实行要还道制度(集中联锁设备除外),从第二钩起,按调车作业通知单的要求扳动道岔,不显示道岔开通信号。④推送车辆时,要先试拉。车列前部应有人瞭望,及时显示信号。
3.平面牵出线调车作业的程序项目名称是什么?
答:平面牵出线调车作业的程序:①连挂车列;②牵出车列;③溜放车辆;④摘挂整场。
4.《行规》规定哪些情况调车作业必须全部接通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
答:1.旅客列车进行甩、挂作业时;2.调动乘有旅客的车辆时;3.单独调动5辆及其以上的空客车时;4.岔线取送车经过6‰及其以上坡度的线路时;5.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去岔线取送车时;6.越出站界或跟踪出站调车时。
5.《行规》对尽头线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是什么?
答:1.在取送靠近尽头站台或距车挡10m的车辆时,机车所带车辆全部接通软管(驼峰禁溜线取送车作业除外),并严格控制速度,在距尽头站台或停留车20m处前一度停车。2.向靠近尽头站台或车挡摘下车辆时,按连挂车辆的规定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6.调车作业中遇软管拉断或破裂时如何处理?
答:1.无需连接软管的通知检车人员进行处理更换。2.作业中须连接软管的可用站内其他车辆的软管更换,简略试验后继续作业,作业完毕后通知列检人员。
7.推送调车时车辆发生溜逸时如何处理?
答:1.应迅速采取各种可行的制动办法,使溜逸的车辆尽快停下。如:拧人力制动机,安放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或其他所能使车辆停下(减速)的器物及对车辆放风等措施。2.无法使溜逸车辆停下时,应迅速用无线电台或就近的电话向信号楼和调车领导人汇报,将溜逸车辆前方有关道岔开通不能进入区间或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3.溜逸的车辆将与车列发生冲突时,应采取一切办法使其车辆脱轨,避免更大的事故发生。
调车长(同时需掌握制动员、连结员内容)实作
1.《行规》对调动专运、公务及特种用途车辆有何规定?
答:①连挂该车辆或带该车辆在接近连挂其他车辆前须一度停车;②调动前必须全部接通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③调车作业时,起动、连挂、停车、摘车均应稳妥,避免冲撞;④禁止溜放;⑤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应遵守上级关于调动专运车列或车辆的规定。
2.曲线上挂车时应注意什么?
答:在曲线上挂车时,应调整好钩位,将两钩头向曲线内侧扳动,使两车钩纵中心水平线相接近,并将两钩舌各开六七成,以加大两钩接触面;降低连挂速度做好防止溜逸的准备;调整钩位时,必须在停车状态下进行,并要以信号防护,调车人员站立位置要适当,信号显示要及时。
3.《技规》对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有何规定?
答:一批作业(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不超过三钩或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可用口头方式布置(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除外),有关人员必须复诵。变更股道时,必须停车传达。仅变更作业方法或辆数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但调车指挥人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4.集中联锁车站遇哪些情况,调车指挥人应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口头通知司机,方准进行作业?
答:①调车信号机故障、停用须越过时;②机车、车辆因压轨道电路,调车信号机不能开放,而前方进路又须行经道岔时;③行经无调车信号机的集中联锁道岔时;④车辆未过警冲标,需要连挂、移动该车辆时。
5.作业中发生挤道岔如何处理?
答:机车车辆在道岔上或挤过道岔时,均不准后退。机车车辆未全部越过挤坏的道岔时,在普通道岔上将道岔手柄提到中间位置,准许以5km/h速度顺道岔方向移动。必须后退时,须将尖轨钉固后再退行。在交分道岔上,待工、电人员处理后,方准按其指示进行移动。在被挤的道岔没由固定前不准机车车辆后退,防止事故扩大。
6.集中联锁调车信号机故障时如何调车?
答:特殊情况下遇调车信号机故障不能开放时,信号操作人员在将进路准备妥当后,应对道岔进行单独锁闭,然后通知调车指挥人。调车指挥人接到通知后应确认(或派人确认)道岔位置无误并向司机说明情况方准显示起动信号(指令),并领车越过故障关闭的调车信号机。
7.注有w、“产品”的车辆调车作业方法及要求有哪些?
答:注有w、“产品”的车辆调车作业时不允许溜放,设有调车指导的车站在调车指导监督下进行作业,未设有调车指导的车站应派业务熟练的干部监督作业;编组和编挂注有w的车辆时,机车与编挂的车辆应连接制动软管,接制动软管的车数与所牵车数的比例不少于1:5,即5辆车内至少有1辆接制动软管;在接近、连挂注有w的车辆以及带有这种车辆连挂其他车辆时,要在十车处一度停车后,再行连挂作业;其他车辆向停有w车辆的线路溜放或送车时,应与w车辆(组)留有10m安全距离,不允许溜放连挂。
8.《调细》对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试机,有何规定?
答:调车长于交接班或作业前要认真组织调车人员、司机对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检查试机。调车灯显的试机按照《铁路调车作业》基本规定中试机通话用语及要求进行。对于同一台调车机的同一套调车灯显原则上每班只试机一次,但中途停止作业超过三小时须重复试机;对于不同调车机或不同的调车灯显每更换一次试机一次;调车机车在外站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试机。发现设备不良时应及时进行更换。调车灯显未经试机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9.调车作业中调车灯显临时发生故障应如何处理?
答:1.信号显示故障、通话良好时:经调车领导人同意,调车指挥人通知调车司机及调车组有关人员,改按“通话调车”。即调车组之间以通话方式调车;此时调车长应向调车司机显示调车手信号;2.信号显示及通话功能均故障时:更换备用设备,无备用设备时,改用手信号调车。
10.铁路平面无线调车系统调车指令如何操作?
内容操作员
按钮指令
辅助语音
信令显示
注释
调
车
长
红
停车
一个红灯
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按下红键1.5s或听到提示音后马上松开按键都能发停车信号。
绿(2s)
起动
绿灯闪数次后熄灭
牵出,单机起动信号
绿绿
推进
一个绿灯
行进信号
黄(1.5s)
减速
黄灯闪后绿灯长亮
减速信号
黄黄黄
十车
黄灯长亮
十、五、三车可以在任何时候发出
黄黄绿
五车
黄灯长亮
黄绿
三车
黄灯长亮
绿红
连结
绿、红灯交替后绿灯长亮
绿黄
溜放
绿、黄灯交替后绿灯长亮
黄黄红
Hz音频呼叫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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